-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年12月13日)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完成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所有法律程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这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阶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国工商企业既带来一些发展的机遇,也带来一些严峻的挑战;对我国政府现有管理工商企业的方式带来了重要影响,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快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
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国家经贸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的经贸法律法规体系的废止、修改和起草工作 按照法制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国家经贸委对截至2000年底以前的国家经贸委颁行的113件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准备废止19件部门规章,占全部部门规章的16.8%;修订38件部门规章,占33.6%;保留56件部门规章,占49.6%。2001年12月4日国家经贸委以24号令的形式已经废止了13件部门规章,占准备废止部门规章的68.4%。
根据国家经贸委立法计划,委内加紧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近期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对《反垄断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准备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修改后尽快报国务院审议。《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准备年内报国务院审议。起草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将抓紧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明年上报国务院审议。《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直销业务规定》现正在进行立法调研,将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我国的承诺适时上报。同时,国家经贸委正在抓紧起草《化肥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办法》、《煤炭出口管理暂行办法》等经贸规章,并已通过报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化肥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
二、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为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护公平竞争和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工作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成立了产业损害调查局,同时撤销了国家经贸委反倾销反补贴办公室。
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武器,维护公平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经济安全。主要职责是:按照分工研究拟定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规范;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宣传、咨询、培训工作等。
在国家经贸委设立产业损害调查局,是中国政府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表明中国政府认真履行承诺,坚持依法行政的决心。国家经贸委将严格遵循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协议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坚持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依法保护产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
自199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颁布至今,国家经贸委共受理反倾销申诉案件12起,涉案成员共14个。其中,已作出最终裁定的案件5起,作出初步裁定的案件2起,其余5起正在调查中。12起案件分别涉及新闻纸、冷轧硅钢片、聚酯薄膜、冷轧不锈钢薄板、丙烯酸酯、二氧甲烷、聚苯乙烯、赖氨酸、聚酯切片、涤纶短纤、己内酰胺等产品。在这些反倾销案件中,国家经贸委负责产业损害、损害程度及因果关系的调查与裁决。我们严格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并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公正、公平地进行了调查和裁决,其中,对聚苯乙烯反倾销作出了无实质性损害的裁决。有效地维护了各利益关系方的合法利益。据估算,已裁决案件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60亿元人民币左右。
三、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
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这既是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为使国家经贸委的工作方式尽快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们主要在四方面进行了努力: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布署,对国家经贸委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目前国家经贸委负责的122项经济事务类行政审批项目,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正式公布,取消了30项,占全部经济事务类行政审批项目的25%。对其余项目正在作进一步分析和清理。对拟保留的正在抓紧完善制度,简化程序,规范行为,努力实现行政审批的法制化、科学化和合理化。各地经贸委对经济事务类行政审批也进行了清理。有些省经贸委取消的经济事务类行政审批项目达80%。
二是努力提高政策的透明度。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2年1月将正式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公告》主要刊登国家经贸委制定发布的政策、规章、通知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使所有企业都能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经贸法律法规。同时,我们开通了国家经贸委网、中国国家企业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中国技术创造信息网等一系列网站,绝大多数省区市经贸委也开通了网站。国家经贸委制定的法规、政策、规划等尽可能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发布,为各种所有制企业提供服务。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制定了《“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14个行业发展规划、7个可持续发展规划、生物技术发展等一批产业政策,都通过国家经贸委网站向全社会公布,对企业和社会投资起到了引导和导向作用。
三是改进管理经济的一些具体方式。如将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并简化审批程序,将实行多年的汽车目录管理办法改成公示制,下一步要抓紧改为型式认证制等。各地经贸委在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改进审批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受到企业和社会的积极评价。
四是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目前由国家经贸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共278个,我们已经把行业统计、行业有关培训、引进国外智力、有关资质审查、国内展览等方面的工作委托给这些协会。结合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我们要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尽可能交给行业协会承担,使其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学习和人才培养
去年以来,各级经贸委在积极组织经贸系统广大干部学习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和有关知识的同时,根据广大企业的要求,加强了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有关人员的培训,以便使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有关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法律制度和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具体规则,了解我国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促使企业企业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国际竞争力。去年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共举办四期培训班,对592位大型企业领导人及各级经贸委干部进行了培训。今年又举办了两期世界贸易组织知识师资培训班,一期大型企业领导人培训班,共培训了245人。国家经贸委还对500余家国家重点企业的法律顾问进行了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知识的培训。各省区市经贸委也对各类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的培训,受训人员达10多万人次。
五、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
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国家经贸委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充分发挥协调、联络和检查作用,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经贸委的职责,一是加强了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的规范管理。开展了成员油、酒类产品、危险化学品、旧机动车市场的管理和整顿工作,加大了对钢材、医药、食品等重要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开始推行绿色加工线、绿色通道、绿色市场认证制度和“菜篮子”产品标识和质量安全认证制度等。二是积极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对加油站和各种形式的集贸市场进行了整顿和治理,与有关部门一起推进垄断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生产、运输、仓储、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开展了专项治理。四是加强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公布了100个长期“重合同,守信用”的中小企业名单,正在加快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以便社会各方面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能够随时进行了解。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经济将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层次上参与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将产生一系列深远影响。我们将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我国政府的入世承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的管理体制和方式。同时,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为各类企业平等进行竞争提供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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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经贸委:入世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 时间: 2001-12-14 08:28:40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新华网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