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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订单到农产品销售,订单农业有一套完整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种植户与客商成为按规则“游戏”的运动员,政府则应充当“服务员”、“裁判员”的角色。不过在实践中却往往事与愿违,政府跳不出利益的圈子,有的还主动钻进圈子,变成了“运动员”。
也许政府考虑到,农民出门少,信息不灵,不知道种什么赚钱。于是政府便应替农民做主。先与客商签订合同,承诺种什么,种多少,回头再发动农民依合同去实施。这成为乡镇甚至市县政府发展本地订单农业的一条“捷径”,在有的地方甚至成了固定模式。
政府当然是一片好心,但他们往往“好心换不来好报”。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去年,儋州某镇曾与外地客商在海口签订了1500亩的尖椒种植购销合同,承诺负责向本镇农民落实。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并不领情,只种植了二三百亩,镇政府只得退回多余的种子。结果惹出一场“放种风波”。镇政府、客商、农民三方利益都受到了影响。客商不收购尖椒,农民只得拔掉。经济利益受损,农民说政府骗人。合同无法兑现,客商要找的自然是镇政府,索要种子费。可以说,镇政府落了个“两头不是人”。
记者调查发现,越是订单农业欠发达的地方,政府越位的情况越普遍。相反,订单农业较为发达的市县,则基本上杜绝了这种现象。
传统计划经济的思路往往认为政府无所不能,事无巨细、事必躬亲才算到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观念如不改变,政府就不能正确地履行其职能。
采访中,对政府在订单农业中该起什么作用的问题,乡镇和市县政府人员的答案是一致的,即服务、引导、协调,而非越俎代疱。遗憾的是,一些回答正确的政府人士在具体操作中也出现了偏差,不该说的话说了,不该做的事做了。
有关人士认为,在订单农业中政府的作用归结起来无非两点:一是引导农民建立与大农业相适应的经济组织,可以是合作式、合伙式,或股份制。二是规范市场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产销环境。种子质量优劣,要靠种子监管部门把关;农民种植中遇到了技术问题,要靠农技服务中心指导;天旱,水利局要供水;受涝,须组织农民排水;销售时农民“跑单”,要做解释说服工作;客商感觉当地治安环境不好,公安部门应大力整治;客商如果毁弃合同,司法部门应依法积极介入……
然而,政府要做到“服务而不越位”仍然有很多难处。有的乡镇书记说,订单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政府要考虑到农民利益,帮农民把好关,包括种子质量、种植区域、市场风险等。在与客商打交道时,还要防止某些人的欺诈行为。
也有客商说,订单农业面对的是千家万户的农民,而他们无时间,无精力,也无经验与这么多农民一一打交道,远不如与乡镇政府联系简捷方便。
看来,无论政府、客商还是农民,转变观念决非一日之功。但无论如何,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政府从越位的地方复位,从错位的地方正位,从缺位的地方补位,已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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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单农业系列:裁判能上场踢球吗
- 时间: 2002-03-21 09:02:38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海南日报》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