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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述评之三:订单农业呼唤法律规范
  • 时间: 2002-03-22 08:59:48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海南日报》    点击:
  • 订单农业是农村经济的一种发展趋势。小而言之,它是一个农村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大而言之,它关系到全省数百万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现状是,订单农业屡屡遭遇“诚信陷阱”。地方政府越位、错位或缺位的现象司空见惯。由订单引发的纠纷、官司日渐增多。订单农业因此在一些人眼里成了烦恼农业。

    调查发现,目前订单农业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一些关键环节在法律上无法可依。有识之士指出,有必要尽快出台关于订单农业的法规,将订单农业置于法律的保障之下。

    “法律空白”首先体现在种子上。现在是放种商发放什么种子,农民就种什么种子,一般无选择的余地。而据我们了解,放种商所放的种子绝大部分来自内地,这些远涉千山万水的种子是否适合当地种植,种子或种苗的质量是否过关,常常无人问津。

    因种子或种苗质量问题,导致作物大面积死亡的事时有发生。去年山东客商李某在定安放了一批尖椒种,移植到大田后却大面积死亡。农民几乎颗粒无收。

    按照国家规定,跨区域推广的农作物,须经过检验检疫、小区试验、中区表证合格后,才能大面积推广。而现在这些环节无一能够落实。东方市农业局局长杨先文说,这些事本应由农科所、良种场负责,但他们也无力为之。

    “法律空白”之二表现在商品的标准上。现在收购尖椒根本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收购点一般由两个选椒员把关,好坏标准就掌握在他们手下。这些选椒员依的什么标准,判断的尺度是什么,只有他们清楚。行情好时,弯的畸的什么都收;行情不好时,再好的瓜菜也是“劣质品”。记者不久前曾在儋州市长坡镇一尖椒收购点看到,尽管价钱低到2分钱一斤,选椒员仍是心狠手辣地挑,100斤椒,被扔掉的少则十余斤,多的竟达四五十斤。被淘汰的椒有的长型相当漂亮,全都随手扔在地上,被路人踩成烂泥。看到农民的血汗被如此糟蹋,实在令人心痛。

    我省冬季瓜菜的数十种品种,绝大部分没有“商品标准”。农民卖货时收入多寡,全凭那些收购商临时雇请的“把关员”的好恶。长期以来,被“把关员”们扔掉、踩烂的瓜菜不计其数!

    订单农业的法律空缺还表现在合同上。放种商与农民签订的合同各式各样、千奇百怪。有手写的,有打印的;有写在草纸上的,有写在烟盒上的;有的合同只笼统标明面积,具体种在哪、怎么种、怎么收、多少钱都没有写清楚;有的合同只规定了农民的义务,对放种商的资信、责任、义务则只字不提;有的干脆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就凭口头协议。真不知道这样的糊涂合同能约束谁,又能保障谁的利益?

    合同本身的不严肃性与随意性,使合同执行的效果大打折扣。据记者了解,一些“有心”的放种商在合同内容上作文章,故意列一些苛刻的条件,比如让政府减免税等等。或故意夸大资金实力,吹牛骗人,打起官司来,以合同要挟当地政府和农民。有人说,买商品房有国家统一的合同文本,瓜果菜也是商品,订单农业发展这么多年,冬交会也举办了数届,瓜果菜订单也该有个标准的格式了。

    此外,订单农业中“无法可循”的还有种植操作规程、包装标准、保鲜技术等等。

    一些业界人士说,订单农业涉及面大,涉及金额不菲,必须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既保护农民,也保护放种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订单农业,促进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

    省农业厅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用法规对订单农业加以规范是今后的方向,农业部门早有此意。但立法毕竟是一件极严肃的事,订单农业本身也较为复杂,须做长期的调研与探索,才有可能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法规。而在此之前,我省将尽快成立单项的农业协会,通过协会的管理,使订单农业的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有关订单农业的法规何时出台?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