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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高农业合作新模式:公司加农户
  • 时间: 2002-04-01 08:54:25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海南日报》    点击:
  • 本报讯 (记者卓上雄通讯员陈朝辉) “今春丰收在望”,日前,刚一见面,临高农民王红新就喜滋滋地告诉记者,因种子优良纯正、管理技术到位,他家承包地里种的4亩尖椒长势良好,估计亩产将超过3吨,而中海永青公司的保价包销,又解决了常年困扰他的销路问题。

    去年冬种前,经临高县政府和海南中海永青公司协商,一种新型合作模式被确定下来:继续保持农民土地经营权不变,由公司提供种子,给特困户以小额贷款和全程技术服务,负责产品销售。收购价随行就市,同时实施最低保护价(3角/斤)。种子费用和小额贷款在公司收购产品时予以扣除。这一“公司+农民”的合作模式在南宝乡一经推出,立即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欢迎,并激发了他们对种植冬季瓜菜的热情。

    去冬,南宝田洋区内的4个村,绝大多数农户都主动跟中海永青公司合作种起了尖椒,户均种植量约1.5亩。松梅村农民符东升高兴地告诉记者,去冬他与中海永青公司合作种植的8亩“新丰5号”尖椒,已开始收摘上市,虽然时下价格不高,但他说,如果今冬还是这一模式,他还准备多种几亩。没有赶上公司发种子而错过机会的女青年符燕则表示,今冬一定要争取搭上这一“早班车”。据了解,仅南宝、松梅、古道和松明4个村的农民,在南宝田洋与中海永青公司合作种植的尖椒就达1500亩左右。

    据介绍,南宝洋这一合作模式,充分兼顾了公司和农民利益。由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公司提供种子、农资和免费技术服务以及保价包销,既能防止假种劣种坑农,又可以解决农民缺乏资金和技术的现实问题。同时还为市场信息较为闭塞的农民提供了产品销路。由于土地经营主体依然是农民而非公司,种哪种产品和种多种少由农民自己决定,产品也掌握在农民手里,势必促进当地收购市场的有序竞争,防止某一公司压价收购,最大限度地体现农民利益。

    据悉,临高县还有东江、博厚、龙波、美台等乡镇采取这一模式种植冬季瓜菜,总面积超过1万亩。目前,临高的尖椒收购已渐入高峰期。为保证收购顺利进行,中海永青公司已经在该县设了7个收购站,每个收购站又下设4至5个收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