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财委会23日审查立委所提货税物条例修正草案,财政部次长王得山表示,由于实心轮胎每年税收仅700-800万元,财政部下会期提出的货物税检讨方案,将取消实心轮胎的货物税;至于其他项目货物税是否纳入免税范围,则需要再进行评估。
立法院财委会近日开会通过临时提案,由于货物税条例课征货物税税目多年未曾检讨,部分已经落后,要求财政部全面检讨货物税课税项目,在使用税、奢侈税与污染防治等目的上,研究增课新的税目,于下一个会期提出货物税条例修正案。
目前必须课征货物税的项目,包括:橡胶轮胎、水泥品、饮料品、平板玻璃、油气类、电器类以及车辆类等7大类目。依据立委提案,认为大客货车轮胎与实心轮胎、水泥、平板玻璃、制造化学品的油气类、电器类等此类属工具、原料或民生必需品,与特种销售税应对‘奢侈品’与‘非必需品’课征的原则不符,因此建议修正货物税条例第3条及第6条,将该等项目纳入免税范围。
对于立委提案修正第3条的课税项目,将民生必需品纳入免税范围,王得山表示,此举可能会产生‘民生必需品’与‘奢侈品’界定上的困扰,涉及个人消费能力与价值观,很难认定。
王得山并表示,水泥品的货物税,课税成本很低,且水泥会造成污染,课征货物税是应该,不过他也坦承,平板玻璃的货物税每年收入3亿元,而饮料品货物税每年税收30亿元,课征这类项目货物税主要还是财政目的。
至于实心轮胎货物税,王得山说,财政部同意取消,由于实心轮胎货物税的税收不多,财政部在下个会期所提的货物税条例修正案中,会予以删除,一年税收损失只有700-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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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将取消实心轮胎的货物税
- 时间: 2002-05-28 08:05:21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中国化工网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