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日报》报道: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6.6万个,带动农户达5900万户,平均每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收900元
全国各类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总值达3072亿元,销售收入达5900亿元,利税总额为709亿元全国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达1186个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组织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推动了我国农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转变,它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和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这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产生,是我国亿万农民的又一个伟大创举。
农业产业化概念的提出一开始主要讲的是在产、加、销环节上的联结,是从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提出的,现在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已经增加了生产关系的调整,农户和企业的利益联结关系等内容。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东部的一些地方,率先进行了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这种经营形式一出现,就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90年代初期,山东等一些地方正式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个概念,并用农业产业化这个思路去指导农业的发展。从90年代中期开始,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成为党和国家指导农业的重要政策导向。中央明确提出农业产业化是在1995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1996年在河南调研时正式肯定了这个提法,从1998年开始,每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的文件中,都明确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提了出来。在去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扶持龙头企业,实际上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龙头企业也包括中介组织、大户、业主和市场。凡是能够带动农民的,我们就要支持,就要一视同仁。”
农业产业化经营从概念的提出到现在,已有10多年时间。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后,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亮点,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经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最新统计数字,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66000多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的为27000多个,占41%;中介组织带动型的为22000多个,占33%;专业市场带动型的为7600多个,占12%;经纪人、专业大户带动型的为9600多个,占14%。这些产业化经营组织通过合同(占49%)、合作(占14%)、股份合作(占13%)等较为稳定的联结方式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带动的农户达59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5%,平均每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收900元,带动的种植面积达4亿亩,带动的牲畜饲养量达5.3亿头,带动的禽类饲养量达53亿只,带动的养殖水面达4280万亩。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加工能力有了明显提高。2000年,全国各类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总值达3072亿元,销售收入达5900亿元,利税总额为709亿元。目前,全国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已发展到1186个,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已达1043家。有一大批龙头企业抓住机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开展资本运营,重视科技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已经成为有前景、有优势的企业集团,成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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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
- 时间: 2002-09-29 08:57:13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农民日报》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