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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外农业市场信息传播方式及其启示
  • 时间: 2003-01-13 08:48:44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中国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点击:
  • 市场信息的匮乏或失真,往往会给生产者带来决策的盲目性。加入WTO后,怎样传播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既是广大农民的切实需要,也是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增强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而应负的责任。多年来,虽然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都很重视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但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了解国外农业市场信息的传播方式,可以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

      美国的农业信息传播方式

      在美国,农业部是农业信息收集与发布的主管部门,它一般通过农业统计局、市场管理局等五个单位分工协作完成信息传播。

      第一个环节是美国国家农业统计局,它在46个州设有办公室,拥有全国200多万个家庭农场的基本数据资料库。它通过各州的办公室直接给农户打电话咨询等方法,对农民的种植意向进行调查,并运用卫星照片、遥感和抽样调查等手段对各主要农作物进行种植面积和产量的调查与预测。第二个环节是农业部市场管理局,它主要掌握国内现货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第三个环节是农业部海外服务局,它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世界各国各类农产品的生产、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第四个环节是农业部经济研究局,它利用各种资料进行各农产品的品种分析,完成各主要农产品当年的全球和各主要国家的平衡表。最后是农业部的世界展望局,它牵头统一分析与评估所有的资料,此外,还通过卫星系统随时监测世界各地的自然灾害情况。

      美国农业部提供的市场信息涉及到120多个国家、60多个品种,囊括了主要农产品的全球数量、国内产量、供求情况、价格变化等情况,并在法定的日子里公布,保证公众在平等的条件下同时获得这些信息。农民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和邮寄等方式,从美国农业部及其有关职能局得到一套完整的市场信息。

      法国的农业信息传播方式

      长期以来,法国形成了多元信息服务主体共存的局面。他们在服务内容上侧重点各有不同,服务对象各有不同,具有良好的互补性。

      1.国家农业部门。农业部、大区农业部门和省农业部门,负责向社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政策信息、统计数据、市场动态等。如国家农业部生产与交流司市场信息处负责发布市场动态。他们从农产品生产者及其联合体、私人或合作社的发货单位、批发商、零售商和有关分析专家那里定期取得信息,每天向社会发表有关谷物、畜牧、蔬菜、水果、花卉等农产品的商情信息,包括有关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交易量、商情趋势等。

      2.各种行业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主要有法国农业合作联盟、全国青年农业工作者中心、小麦及其他粮食生产者总会、全国葡萄酒联合会、全国养牛联合会、全国奶制品经济行业中心、水果及蔬菜行业技术中心、全国农产品加工工业协会等。这些行业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都尽量地收集对本组织有用的技术、市尝法规、政策信息,为组织本身及其成员使用。

      3.各种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社。如粮食生产合作社、葡萄生产合作社等。像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一样,这些农产品生产联合体也广泛收集对自己组织有用的信息,需要其成员知道的事情,他们一般都通过传真等形式马上告知。

      对应于多样化的信息服务主体,法国提供信息服务的形式也是多样化的,通常是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如农业部生产与交流司市场信息处对信息的了解和传播,同时借助传真、电话、国际互联网等几种媒介。农业商会既有刊物发行,又建有计算机网络。当前,计算机网络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国农业部门从上到下都有自己的信息数据库,有自己的计算机网络。中央农业商会和营利性信息机构等非政府组织也都建有自己的信息数据库和自己的计算机网络。合作社普遍使用计算机介入管理,能上互联网获取信息。农场主有50%使用计算机介入管理,很多人上网获取信息。

      日本的农业信息传播方式

      日本的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主要由两个系统组成。一个是由“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联合会”主办的市场销售信息服务系统。日本国内82个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和564个地区批发市场及海关现在已实现了联网,每天实时发布各种农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进出口通关量。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商可以简单地从网上查出每天、每月、年度的各种农产品的销售量。另一个是由“日本农协”自主统计发布的全国1800个“综合农业组合”各种农产品的生产数量和价格行情预测系统。凭借着两个系统提供的准确的市场信息,每一个农户都对国内市场乃至世界市场每种农产品的价格和生产数量有比较全面准确的了解,由此调整生产品种及产量。

      结合国情,完善我国农业市场信息服务

      1.政府应成为农业市场信息最主要的传播主体。农业信息产品中多数具有公共产品性质,需要由政府提供。在我国,也只有依靠政府发挥职能,才可能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全面、精确的市场信息和参考资料。美国农业部传播农业信息的基本技术手段我国都掌握,但最大的问题是我国的这些手段和相关的专业人员往往被分割在各个不同的部门,不能形成合力,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和充分的利用。这就对体制改革提出要求,改变职能与行为。

      2.有效发挥其他信息传播主体的作用。对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信息,政府可以从体制、机制等制度角度把它推向市常从当前情况看,可以鼓励农业科研开发、推广、教育等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成功的农村经纪人和种植、养殖大户等面向市场,按市场规则提供相应服务。

      3.传播媒介实现多样化。从我国目前的国情看,许多现代化的信息传播设施农民还无力使用。因此,在信息网络建设与传输上要充分考虑到当前的农民收入状况,用活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在农业信息的发布上,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农业展望大会模式。

      4.信息内容要与当前我国农村与农业工作紧密结合。不要只教农民如何种地,还要引导农民如何跳出“农门”。除了农业生产信息外,还应注重及时传播农民务工、二三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信息与市场信息,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5.提高农民素质,促进信息的有效利用。怎样解读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恰当地进行农业生产等各项经济活动,还取决于农民自身的理解与分析能力。可以通过学校式的传统教育和各种培训,提高农民的认知能力;还可以通过各种农业项目示范区和典型示范户,在“干中学”,帮助农民更新观念,增强对知识和信息的接受与分析能力。

      6.在农业信息化起动阶段初期,政府必须加大农业信息化的基础投入,特别是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投入方面,给予应有的扶持和帮助。加入WTO后,已经不能依靠农产品的价格补贴来保护我国农业的发展了,而增加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等基础设施投资,应在WTO的规则范围内。国家加大对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直接投资,可以实现对农产品的间接补贴,以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