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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批农业产业化龙头确定
  • 时间: 2003-01-14 09:39:02    作者: 尹涛    来源: 中证网    点击:
  • 农业部等九部门日前确定235家企业为第二批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19家为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这些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的19家企业分别是:华资实业、通葡萄酒、吉林敖东、北大荒、恒顺醋业、维维股份、天颐科技、隆平高科、洞庭水殖、亚华种业、罗牛山、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秦丰农业、亚盛集团、新疆屯河、新中基、新天国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和中牧股份。

    截至目前,已有两批共37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将获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

    在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方面,企业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前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另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将在银行信贷、财政支持和配股融资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