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率市场化是近来各界讨论得比较多的问题,而事实上,关注利率市场化必须同时关注风险市场化,两者不可偏废。
如果将利率市场化简单地理解为放开利率管制,那么,这只不过是一个相当简单的表面现象。其所牵涉的深层次金融体制改革则错综复杂。
央行对于扩大存款利率的浮动幅度,相对于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即便如此,放宽存款利率的浮动幅度之后,各金融机构存款业务量的变化对于后续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仍然十分迫切。
按照收益和风险对等的原则,如果利率提高的同时也增加了风险,就是说,虽然A君的家庭套餐较为丰厚,但却可能“吃了上顿没下顿”,那么,就必须在利率市场化的同时,将风险市场化。
然而,金融产品作为市场经营领域的特殊商品,其风险市场化的程度天然有所限制。比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呆坏账曾经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但这些风险并没有一分钱最终转嫁到储户头上。
事实上,国有商业银行的兑付信用是以国家信用来担保的。即使在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除了金融机构本身的再保险之外,仍然需要由国家信用提供部分担保。金融安全的意义实在太重大了。
推进风险市场化的进程无疑要比放开利率管制本身困难和危险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放宽存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应该持有更加谨慎的态度。否则,将陡然增加银行间的资金流转。这些资金流转所产生的效益几乎为零。
解决金融机构资金需求的途径,是进一步发展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央行自1996年6月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以来,同业拆借市场呈现快速发展之势。2002年,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交易量达到118404亿元,同比增长了141%。但在交易量的构成上,同业拆借交易量所占的比重,相对于债券交易量显得过低,只占10%。如何建立金融机构的信用和风险评价体系,进一步发展同业拆借市场,是银监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但这一切的根基还在于打破金融机构经营上的“同质化”,进一步拓展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空间。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有不同的资金需求。
比如,C银行的贷款业务发展迅猛,而其可运用资金不足,这时,如果它的信用评级较高,银监会就可以为它定制一个较高的同业拆借限度。而对于那些贷款业务开展不利的银行来说,可以通过资金融出获得一定的拆借收益。虽然这个收益不高,但既然自己没有能力拓展业务,吃不着大块的肥肉,喝一点腥汤也还算是公平的。
温州试点存款利率浮动之后,农信社存款猛增的同时,是贷款发放之忧。温州人行的吴丽丽女士透露,利率试点后农信社的存贷比普遍下降,有些已跌至50%左右。
有理由认为,利率改革的重点是贷款利率的浮动而不是存款利率的浮动。而贷款利率浮动的本质在于推进贷款机制改革。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王君研究员认为,即使允许农信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100%,这样的利率也不足以保证金融机构持久地向小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而同时保持盈利。他说,只要利率没有足够的灵活性,广大农民和小企业就不可能真正持久地得到融资服务。
但是,即使贷款利率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仍然不足以保证农民和小企业可以真正持久地得到融资服务。如何使金融机构的小规模贷款具有业务操作上的灵活性,又可以将整体的金融风险控制在容许的范围之内,同时避免寻租和腐败,对于新一届央行和金融班子来说,是一个艰巨的挑战。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监管体系而言,除非运用超人的智慧,在金融体制建设上探索出一条制度创新之路,否则,要想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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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时评)利率市场化与风险市场化
- 时间: 2003-03-12 08:22:54 作者: 乔其兴 来源: 《国际金融报》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