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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再度放宽
  • 时间: 2003-08-19 08:36:18    作者: 周菡    来源: 《证券时报》    点击: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国际承包工程等项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度放宽境内部分特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国际承包工程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由企业全额保留。

    据外汇局有关负责人18日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部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纳入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进行管理,其账户限额的核定标准由目前按照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20%核定提高到按照其外汇收入的100%核定,即允许其外汇收入全额保留在外汇账户内。

    可全额保留外汇收入的经常项目包括:国际承包工程、国际劳务、国际海运及船务运输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国际招标以及从境外收入外汇后需向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人划转的暂收暂付项下的经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