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今年以来,新中农场通过实施“一改等、二补贴、五奖励”系列措施加大分配向胶工倾斜力度,4~7月全场胶工月均割胶劳务收入达780元,其中5月份达986元,创历史新高。
“一改革”是改革干胶定产制度。实行低定产高超产的政策。全场今年干胶定产分两个指标,即指令性指标3030吨、指导性指标3700吨(国营部分),预计超产干胶670吨。超产部分,农场与胶工5∶5分成,且干胶定产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一定五年的周期承包,让胶工吃下定心丸。
“二补贴”即实行高产(挑胶水)补贴和当年转割线及新开割树补贴的办法。每名胶工当月实产干胶达300公斤补15元,每增加10公斤多补1元;一户两名胶工当月产干胶达580公斤补30元,每增加10公斤多补1元。对五割龄树当年转割线和新开割树,农场给胶工每株分别补贴杯架胶舌费为0.9元、0.6元。
“五奖励”措施:一是优秀胶工奖。凡年终被评为农场、总局优秀胶工的,一次性分别奖100元、200元;总局优秀胶工且割胶技术月月保持一级,每月奖30元,可享受三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总局优秀胶工的,每月奖30元。二是割胶质量奖。被评为一、二级胶工的当月每割株分别奖劳务费0.05元、0.02元。三是竞赛达标奖。在农场开展的“红五月”、“大战七、八、九月”、“全年干胶劳动竞赛”中达标的胶工分别奖50元。四是创先争优奖。年终被农场评为产胶状元的奖1000元,被评为割胶能手的每人奖600元。五是干胶超产分成奖。生产的产品统一按预定的准市场价每吨7000元计收入分成。销售综合平均价每吨以7000元为基数,每上浮500元为一个档次,每增加一个档次,每株开割树结算投入成本增加0?24元奖给胶工。干胶售价低于每吨7000元的仍按基数结算。仅此项,完成指令性计划产量的胶工年终便可领到分成奖1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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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加大分配向胶工倾斜力度
- 时间: 2003-09-24 08:44:36 作者: 特约记者 谢凡 通讯员 彭海英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