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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农垦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 时间: 2004-10-28 08:43:31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   本报讯 (记者杨平昌 特约记者莫太东)10月22日,省农垦总局召开第一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动员会,省农垦总局副局长郭钦宜作动员讲话,并对普查工作作出部署。为此,历时2年多,分3个阶段进行,对垦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面进行经济普查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省农垦总局副局长郭钦宜在会上指出,第一次经济普查任务相当艰巨,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历次普查所没有的。这次普查难点多,时间跨度大。全面清查摸底工作是普查前的重要的基础工作,清查摸底工作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普查工作的成败。从现在的清查摸底工作到明年上半年的普查登记工作也只有半年时间,留经我们的时间已十分紧迫,同时,清查和普查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不少。因此,垦区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深入广泛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和目的,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垦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容许强令或者授意有关人员虚报浮夸甚至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切实保证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要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使广大普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各类统计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地掌握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以及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及时准确。要通过宣传与经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明白,按时、如实地报送经济普查资料是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甚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    据悉,此项工作将分普查准备、普查登记、资料开发应用等三个阶段进行。经济普查准备阶段为200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登记阶段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资料的开发应用阶段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