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资委下令,不得用行政命令强推国企改制
- 时间: 2004-11-10 08:28:05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财经专讯》 点击:
- 现在,中国地方国企改革到底是行政命令主导还是市场规律主导呢?从媒体上经常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某省将用若干年完成国企改制。显然,从媒体报道来看,国企改制是由地方政府推动的。那么,国企改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行政命令推动,在行政激励机制远不如市场激励机制的条件下,国企领导人衡量自身利益得失之后,自然不会轻易推动国企改制。由于前期国企改制留下了诸多弊端,国资委现在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明确要求,各地国资监管机构要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坚持依法办事、规范国企改制,加快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将国企改革发展推向新的阶段。不能刮风出售国有资产,不能“一刀切”,不能用行政命令强行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为防国资流失,李荣融要求地方国资委要从四方面切实加强监管工作:一是要认清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定位,明确责任。由原来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到现在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这个转变本质上是由政府主导国企改革转变为出资人推进国企改革。二是要加强各级国资委的自身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办事;规范工作程序。三是当前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清产核资,明晰产权,为下一步资产、资本的流动创造基础。二是建立董事会,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四是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使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企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