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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农户,畸形的农业订单
  • 时间: 2004-02-16 08:44:40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智农通    点击:
  • 订单农业,已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原动力,它的主要功能在于:链接农业的产供销,保障农民收益的稳定。但在不少地方,一种怪异的“政府+农户”的订单农业方式却被广泛运用。

    “政府+农户”的上线是“企业+政府”,这种方式在运作当中显现的弊端是,把农民与市场隔离,把生产与购销分开,把农民与企业的责权利间断。一旦出现违约,没有直接联系的农民和企业可以快速脱身,作为中间环节的政府因为置身其中却难有作为。

    政府,不拥有耕地经营权和使用权,也不从事农业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活动,也非企业和农民的中介组织。从法律角度审视,它本身不具备签订农业订单的合法资格。但其热衷于签订合同的原因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政府万能”思想的根深蒂固;第二种是利益驱使,如同二道贩子一样在中间提成或加价;第三种则是急于产业结构调整,希望通过行政手段组织产业规模,这种“好心”,往往适得其反,很容易酿成坏事。而企业乐意与政府签约,则是因为成本低、省时省事,并能借助于权力的保护。

    政府包揽农民一切的时代早已过去,这种代替农民判断市场,代替

    农民签订合同的行为,其实是在代替农民行使经营权。当政府的行政权力干涉、侵害到农民的种植权利和利益时,农民将处于不利地位。况且这种从政府到农户的推动过程,往往又与强制和粗暴息息相连。“企业+政府”、“政府+农户”,两个订单相连则是:“企业+政府+农户”,这个类似于传销的订单农业模式,凭空多出一个环节,也就多出一些风险,多出一次加重农民负担和腐败的机会。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应该是什么呢?当然是打造以人为本的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即:强化对经济社会各种群体和活动的各种服务。如,包括基础设施、净化市场、维护安定、提高素质等软硬件改善在内的政策、技术、资金、信息、加工、销售,以及教育、治安等各个方面的服务。切实解决好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避免拉郎配和包办行为。

    目前,在“公司+农户”基础上,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公司+中介+农户”或“公司+基地+农业工人”新的产业模式,形成了模式整体的共同利益,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