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新中农场胶厂今年将全面实施目标责任管理,日前该厂已与农场正式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的内容主要有承包形式、承包期限、承包目标、生产加工产品总量、产品质量、加工成本费用、结算办法和奖罚条款等项目标管理责任,突出体现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如全年加工产品质量达标,农场给予奖励,其奖金分配由原来的胶厂管理人员、制胶工人和公益金比例5:2:3调整为3:5:2如果产品质量发生问题,造成农场经济损失,要追究厂方领导的直接经济责任,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厂主要领导各赔偿2万元,副职领导各赔偿0.8万元,业务干部和技术人员各赔偿0.3万元;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厂主要领导各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20%,副厂级领导赔8%,业务干部和技术人员共赔偿18%,直接责任人赔偿10%,情节严重的,还将分别予以黄牌警告,当年不能评先进、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进行撤职的不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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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胶厂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 时间: 2004-05-21 08:36:05 作者: 王本柱 黄德雄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