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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我国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建议
  • 时间: 2004-07-02 08:58:56    作者: 刘年艳    来源: 农民日报    点击:
  • “洋协会”正在进入中国市场。去年以来,美国新奇士橙协会、马铃薯协会等相继抢滩上海,设立总部或办事处。目前它们虽然为本行业企业和产品发挥的作用尚未完全显现,但其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机制、完善的运作已给我们带来强大的震撼和冲击。协会之间的全球竞争正在展开,协会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国与国之间产业竞争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 我国农业生产的微观主体是小农性质的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农民为主体的经营组织迫切需要按照产业化组织模式联合起来,迫切需要其他组织提供自身能力之外的各种有效服务,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营风险,确保获得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成立农产品协会,不仅为农民生产、农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能为政府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我国农产品协会组织起步较晚,数量多,规模小,功能弱。目前,国家级的涉农行业协会有48家;省一级有400多家,到了县一级的各类性质协会则超过了1万多家。有的协会只是为了上面检查用的,有的甚至办成了只收会费,给会员带来负担,却毫无作为、没有任何建树的“养老协会”。绝大多数农产品行业协会还停留在区域性组织这个层次,而全国性的行业协会还很少。另外,现有协会涉及的产品品种较少,覆盖面较窄;涵盖领域不完整,服务不到位。 我国农产品协会还有一个特点是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一般是经济越发达,协会越发达。行业发展不平衡,经济作物的多,种植作物的少。组织形式不平衡,官办多,民办少。收钱的多,有效服务的少,传统的多,创新的少。传统的协会,一般的工作是办各种培训班,评比表彰,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收钱。 我们的农产品行业协会,被认为是“二政府”。与“洋协会”相比,存在三大不足:一是代表性不强,协会的会员大多数是政府有关部门,协会的领导大多数是在职或退居二线的行政官员,虽是经过选举产生,但只是履行手续而已,代表的是有关政府部门的意志。二是独立性不强,行政色彩浓,其经费、人员、交通工具以及工作范围等均依附于有关部门,如果缺乏行政力量的推动,可能寸步难行。三是专业性不强,大多数协会牌子很大,内容很空,包罗万象,表面上看覆盖范围很广,实质上谁也代表不了,导致生产者入会积极性不高。农户或协会会员,仅仅需要技术是远远不够的,还有营销、信息等更深层次的多样化的服务需要。 那么,面临这样的紧迫形势与薄弱基础,我们的农产品协会组织工作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呢? 要抓传统协会的改造,逐步理顺原有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第一,转。原政府办的,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应该交给协会自己办。第二,增。要不断增加新的职责与内容,采用新的手段和方法。加强监督,通过政策来体现政府意志等。第三,借。就是借助协会来服务农民,服务经济主体,实施政府政策。第四,用。在服务、管理、监督的基础上,提倡协会为政府所有。同时要加强协会内部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章程,建立、健全各种内部规章管理制度。扩大行业覆盖面,增强协会凝聚力。要吸收行业内的技术和专业人才到协会的工作岗位上来。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协会的办事机构。另外,创新职能、创新服务手段与服务方式也是焕发“老”协会活力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重点是划分不同层次会员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同的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活动。采用现代经营手段如互联网等为会员提供服务,要充分利用上级管理部门信息优势、流通网络优势,帮助协会会员开拓市场,扩大农产品销售。建立会员服务联盟,充分利用会员服务功能,提升协会的服务能力。 还要抓新协会的发展。重点的行业,还没有全国性协会的,要加快建立。围绕主导产品,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以此为基础,广泛联合生产、加工、销售等各方面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积极组建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鼓励和扶持地方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发展各类协会。引导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代表农户参加协会,使行业协会有了广泛的代表性。率先在产业布局集中、产业优势明显、经营主体众多、同行竞争激烈的行业组建行业协会,以专业性推动广泛性。鼓励各类新型协会开展工作。支持协会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检疫工作,实行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加强与国际合作社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要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联合会。协会本身也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要抓住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联合会,为各农产品行业协会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指导、规划,促进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