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达国家承诺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
- 时间: 2004-08-04 08:35:38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北京现代商报 点击:
- 经过两周的密集磋商和7月30日起连续40个小时的昼夜谈判,世界贸易组织147个成员终于在8月1日零时30分就“多哈回合”的主要议题达成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内容涉及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贸易便利化和发展等领域。在谈判的核心领域――农业的框架协议中,发达国家承诺最终取消出口补贴,大幅度削减国内支持,实质性改进市场准入条件。框架协议达成后,世贸组织成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就谈判模式和具体内容进行磋商,以最终完成“多哈回合”谈判。
去年9月坎昆会议失败后,多哈谈判陷入僵局,世贸组织的威信受到严重打击。此次框架协议的达成是多哈谈判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和维护世界经济发展势头发出了积极的信号。
与以往历次多边贸易谈判不同的是,此次发展中国家在“多哈回合”谈判中有效地联合起来,成为谈判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经过发展中成员的共同努力,框架协议草案中利益不平衡的现象得以改进。
“多哈回合”谈判 发展中国家有得有失
――访中国驻世贸组织大使孙振宇
经过两周的紧密磋商和7月30日起连续40个小时的昼夜谈判,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终于在8月1日零点30分(当地时间)就“多哈回合”全球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议题达成框架协议。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孙振宇大使随后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详细阐述了框架协议的内容及其与发展中成员、特别是与中国的关系。
框架协议规定了什么?
孙振宇介绍说,“多哈回合”谈判框架涉及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发展问题、服务贸易以及贸易便利化谈判等内容。所谓框架是指达成的协议中只涉及今后谈判的指导原则,而没有多少具体数字,成员可以通过框架大体明确今后谈判的内容和方向。
孙振宇说,在就农业问题达成的框架协议中,涉及了有关国内支持、出口竞争、市场准入三项内容。在国内支持中,对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总水平、国内支持的削减原则及有关标准和纪律作了描述。在出口竞争方面,协议明确规定最终将就取消出口补贴确定一个具体日期,同时在出口信贷、食品援助、国营贸易企业等与出口补贴相关的问题上也制定了相应纪律。在市场准入方面,确定了谈判基本公式的要素,对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敏感产品”如何承担削减关税义务作了规定,并承认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产品”享受更优惠的待遇。另外框架也承诺对最不发达成员和新加入成员的待遇作出相应的灵活安排。
他说,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框架基本援引了去年9月在坎昆会议上的案文,规定了有关采用非线性公式减让、部门减让、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差别待遇及对非关税措施的处理原则。由于成员分歧较大,案文添加了一段文字说明有关内容有待进一步谈判才能最后确定。
孙振宇说,框架决定正式启动贸易便利化谈判,并就谈判模式达成了一致。另外三个“新加坡议题”由于发展中成员的抵制而被排除在“多哈回合”工作方案之外,在本轮中不再进行谈判。
发展中国家得大于失
孙振宇认为,在这次谈判中,发展中成员既有得也有失,结果比预期的略好一些。这次谈判的成功之处,在于发达成员承诺其农产品出口补贴最终将确定一个取消日期,同时把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在初期削减20%。这是发展中成员取得的一个不小的胜利。
但同时,美国在下一阶段有可能获准调整国内支持的某些措施,从而避免其实际削减的义务。当然,有些调整将减轻其对贸易扭曲的程度,因此也有积极的一面。在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差别待遇方面,协议涉及“敏感产品”和“特殊产品”可享受优惠待遇,以及对微量许可、出口补贴、国营贸易企业等实行差别待遇的问题。
总之,这个框架对发展中成员来说虽然谈不上满意,但总体来看还不错。
中国力争自己利益
孙振宇最后表示,商务部易小准部长助理率领由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和常驻世贸团等单位代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本次谈判。中国与广大发展中成员有许多共同之处?同时中国又有一些特殊的利益关注。经过代表团据理力争,中国关注的国营贸易企业纪律、微量许可优惠待遇、“特殊产品”优惠待遇以及新成员待遇等问题在框架中都得到体现,这为在下一阶段谈判更好地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打下一定基础。与此同时,中国与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与贸易便利模式谈判中表现出一定灵活性,并就发展问题达成了一致,为维护发展中成员的团结做出了贡献。
背景资料 “多哈回合”一波三折
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启动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又称“多哈发展议程”,或简称“多哈回合”。该轮谈判确定了8个谈判领域,即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知识产权、规则、争端解决、贸易与环境以及贸易和发展问题。按计划,该回合将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但在去年9月坎昆会议上,谈判陷入了僵局;今年3月,各成员在日内瓦就农业问题的紧急磋商也未取得实质进展。
农业问题是“多哈回合”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在这一问题上,各成员之间因利益关系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关税削减和出口补贴等方面。
美国的农产品具有较强竞争力,极力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主张大幅削减国内支持,乃至取消出口补贴,降低关税并缩小成员间的关税差异。而欧盟、瑞士、挪威、日本和韩国等因缺乏农业比较优势,试图尽可能维持对农业的高度保护和支持,主张采用乌拉圭模式进行关税减让和削减国内支持,给予成员较大的灵活性,严格规范和削减出口信贷。大部分发展中成员则强调出口竞争方面的严重不平衡以及发展中成员的发展需要,主张关税减让和出口补贴削减相联系,给予发展中成员切实有效的特殊差别待遇政策。东欧和新加入成员则强调其面临的特殊困难和加入谈判中所作的广泛承诺,要求给予经济转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特殊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