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系仍是金融资产监管和金融政策、业务监管的混合体,监管层本身要扮演多重角色。目前,中国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开始建立了协调机制,并为此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和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但由于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会碰到一些难以界定监管责任和职能的金融活动,因此,必然会出现监管的交叉点和空白点。在交叉点难免会出现摩擦和冲突,在空白点又难免会出现监管真空。对此专家指出,目前各方在这一问题上主要将注意力集中在建立管理层的协调机制方面,特别是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和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制度性的协调机制。但另一项重点是金融监管机构应该把监管职能与管理国有金融资产的职能分开。由于被监管的机构(银行、保险、证券)不仅仅是国有企业,也有其他所有制的企业,包括越来越多的外资和民营金融企业,因此,应该在适当的时候要把管理国有资产的任务交由专门的机构来承担。(NXB)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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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机构应该剥离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职能
- 时间: 2004-08-09 09:23:42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