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应降低天胶进口关税
- 时间: 2004-09-01 09:02:27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 点击:
- 从前几个月我国橡胶进口统计数据来看,复合胶进口量仍旧保持高速增长。2002至2003年,我国复合胶进口数量分别为89,7232吨和256,683吨,年增长率分别为40.60%和186.08%。复合胶进口量畸形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进口关税的区别设置。
2002年至今,允许在国内流通的天胶进口关税一直为20%,来料加工的关税为零,而复合胶的进口关税则为8%。正是这12%的差额(如果考虑17%的增值税效果,两者的差额实际是14.04%),成了推动复合胶进口畸形增长的原动力。2003年我国进口天胶120万吨,但是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天胶所占比例超过70%,以20%关税进口的数额大约为30多万吨,而以8%的关税进口的复合胶超过了25万吨,如果考虑到部分走私胶,其数量应当超过30万吨。由于2004年前4个月我国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20%,因而可以推出,2004年前4个月进口的天胶中加工贸易的比例会有进一步的增长。假定其比例为80%,则以20%关税进口的数额估计在8万吨左右,低于复合胶的进口数量。如果按照现有的增长比例估算,即使全年复合胶的进口数量比去年仅增长100%,也会突破50万吨大关,而以20%关税进口的天胶数量估计将下降至20万吨左右。
众所周知,关税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起着保护国内同类产品生产者的作用,这个作用可称为保护效应;另一方面,它又起着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作用,这个作用可称为财政效应。显然,从保护作用看,设置关税的前提就是国内也在生产该种产品并需要保护。比如,不少国家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没有天胶种植业,也就不存在需要保护的问题,如果设置高关税,其作用纯粹就是增加财政收入了。而这种财政收入的增加是建立在增加该品种使用者成本的基础上的,实际上不过是一种转移支付。使用者成本增加之后,不仅降低了该行业的竞争力、挤压了该行业的生存空间,也因此减少了政府的其他税收,最终导致得不偿失的效果。因而,在那些不需要保护的国家,其关税通常都是非常抵的。比如,韩国的天胶进口关税仅为1%,而日本则索性为零关税。
我国年产天胶50多万吨,在国际上名列第五。由于已往的体制对天胶种植者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农垦社会成本高、农业负担重),的确需要国家对这一行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从鼓励国内天胶种植的角度看,政府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增加胶农收入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在于保护的程度多大比较合适。关税越高,保护程度越大。是不是关税越高越好呢?那也不见得。
我国是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设立进口天然橡胶的“配额内税率”这一项目的。当初,进口烟片胶RSS3的配额内税率名义上为20%,但实际按12%执行。然而,由于国际天胶市场价格持续走低,2001年年底一度跌破500美元/吨,导致国内价格也一路下滑至6800元/吨。国内产胶企业亏本经营,大力呼吁政府保护。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O。在加入WTO的农业协议中,政府将允许流通的天胶进口关税列为高序列,确定了20%的进口关税税率。应该说,在当初的背景下,从保护国内胶农的角度来看,这种调整是完全合理的。
但进入2002年以后,国际天胶价格开始走出低谷,当年的最高价与年初价相比差不多翻了一番,国内天胶价格也因此同步回升。2003年,国际天胶价格与国内天胶价格仍旧维持涨势,至今国际市场上20号标准胶基本上保持在1200美元/吨以上,而进口烟片胶RSS3基本上保持在1300美元/吨以上。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维持20%的高关税就不合时宜了。
弊端之一是下游行业的生存能力和竞争力都会受到影响。为了避免出口竞争上的无力,我国对天胶来料加工出口业务采取了特殊政策,即零关税政策,这对于近几年轮胎出口的持续增长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对于以国内市场为主的生产商来说,由于享受不到特殊政策,这种伤害就无法避免了。
弊端之二是对被保护者实施了过度保护。过度保护势必导致被保护者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严重削弱,久而久之,甚至会导致保护依赖症。比如,国内生产的天胶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品种结构与市场需求之间有一定的差距。5#标准胶是国内生产的主打品种,占国内天胶产量的比例高达80%以上,而市场需求的主流却由于子午胎逐渐替代斜交胎而日益向进口20号标准胶转化。二是国内天然橡胶加工厂仍旧建立在小而全的基础上,比如,海南仅农垦系统橡胶厂就有80多家,即使按年产量28万吨计,平均每家年产量只有3500吨。规模过小必然产生质量一致性差的问题,从而失去大型用胶企业的采购兴趣。尽管农垦方面对这些问题非常清楚,早就作出大力压缩合并小胶厂来实现规模生产的计划。然而,由于国际胶价快速回升,再加上政府为扶持胶农在2004年将原来8.8%的农林特产税改为5%的农业税,使得农垦的获利程度比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在这种背景下,不仅改革的压力降低了、改革难度也增加了。以致于迄今为止在压缩合并小胶厂方面仍旧没有多少实质性的进展。在国内供需两旺的背景下,国内大量积压的社会库存中仍是国产胶,其数量甚至超过了历史上最严重的1992年,只不过现在的库存形式发生了变化。在期货套利者的帮助下,原先的农垦积压转换为期货库存积压,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变。
弊端之三是用胶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千方百计地寻找其他途经。据国际天胶研究组织2004年3月统计,2003年中国的天胶/橡胶消费比例比2002年降低了两个百分点,而同时期国际上这一比例基本上没有变化。这表明国内橡胶工业用合成胶替代天然胶的积极性非常高,而复合胶进口的畸形增长更是有力的证据。如果天胶的进口关税与复合胶的进口关税相同或略高(4~5个百分点),绝大部分用胶企业都不会选择复合胶,之所以以复合胶代替天然胶,纯粹是由于进口成本相差太大所致。因而,从这个角度看,天胶流通企业在保税区将进口天然胶加工成复合胶后再进口,期间所付出的加工成本纯粹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复合胶的配比与天胶使用者的要求不完全一致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同时,复合胶进口的畸形增长也说明了高额关税的保护效应和财政效应事实上都已被打了一个折扣。
鉴于上述原因,适当降低天胶进口关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天胶市场的现状也已具备了降低关税的条件。从目前国际国内天胶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将现行关税恢复到2001年的水平,即12%,应该是比较合适的。一方面,既可以对国内天胶种植者起到足够的保护作用,也能促使国内天胶生产者抓紧时机进行自我改革;另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国内天胶使用者的成本负担,扭转国内大量进口复合胶的不正常现象。从关税的财政效应来说,如果天胶使用者以进口天然胶(12%的关税)来代替复合胶(8%的关税),关税收入的总量不仅不会减少,还会有适度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