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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交通法”实施对轮胎需求的若干影响
  • 时间: 2004-09-16 09:40:41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中国轮胎网    点击:
  •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加大了对货物运输超载的处罚力度。超载处罚力度加大导致运输成本上升,涟漪激起运输价格大幅上涨,成为众多运输、生产企业和商家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过去那种货物堆得像小山一样,车速慢得像老牛一样,黑烟冒得像拖拉机一样的那些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已得到有效遏止,车辆核定载重“大吨小标”现象也得到纠正。 “交通安全法”实施对轮胎需求近期及远期有什么影响呢?   1. 5月和6月两月,很多货运公司及运输个体户将车辆报停。据调查,各地的车辆报停比例达到30%,其中以长途车辆为主,短途运输车辆也不少。这使轮胎市场整体需求下降,特别是载重轮胎销量明显下滑。至7月,由于全国运价平均上涨20%,7月前10天汽车运输业已呈有序回暖,全国部分报停观望车辆重新上路。轮胎销售状况较上月同期有较大的改善。   2. 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路网结构进一步改善,公路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快速提高。到2003年底,公路总里程达到180.98万公里,与2002年相比增加4.4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97万公里(仅次于美国,世界排名第二),占公路总里程的1.6%;二级以上公路达27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15%。在“交通安全法”的引导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小马拉大车”现象(车辆行驶速度远远低于正常车速)得到控制后,可以提高车辆的行驶速度,用户会更多地选用全钢胎,从而加快了载重轮胎的全钢子午化率。   3. 轮胎需求规格结构有所变化。在限载情况下,相当数量的私自改装车辆会考虑轮胎使用的经济性,从而改回到原车型适配规格。可以预计,2004年下半年载重轮胎需求规格会出现较大规格向较小规格的转移。此外,我国商用车两大龙头企业一汽集团公司和东风汽车公司在前不久郑重向社会承诺,积极支持和响应政府号召,从生产源头配合治理,不再生产“大吨小标”的非标准货车。在“交通安全法”制约下,重型货车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未来重型汽车的保有量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从长期来看,必然会带动11.00R20及以上规格全钢载重轮胎的需求。 4. 由于货车载重量趋于合理,原先一些轮胎品牌的比较优势,如耐超载性能和低价位品牌的价格优势难以凸现。性价比突出的中价位品牌需求面会扩大。运输行业更加注重轮胎的经济实用性。轮胎消费需求更趋于理性,用户在选择轮胎时,他们将尤为关注性价比,产品的耐磨性、耐久性、高速散热性能将是用户关注的焦点。优惠的三包政策、低廉的价位对用户的吸引力将逐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