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公司”成《公司法》建议稿抢眼之处
- 时间: 2004-09-30 08:38:29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点击:
- 一人公司”成《公司法》建议稿抢眼之处
施行10年的《公司法》修改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也进入人们关注的视野。近日,由国内知名公司法专家王保树、叶林、朱慈蕴、赵旭东等所著的《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已集结成书。据了解,我国现行《公司法》要求,必须有两人以上股东出资方可注册公司。但事实上,这种法律条文的规定,并未排除一人公司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可能。由于公司法中并没有将股东变动不足法定人数列为公司解散的法定理由,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法律允许因股权转让等而形成的一人公司存在。一人公司已成为世界范围公司立法的一种趋势。然而对于一人公司的取舍,却是我国几十年来公司法领域激辩的焦点。此次专家建议稿中,确立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一名股东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及非法人企业,也可以是国有出资人。建议稿同时强调,国有出资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它仅应限于特定行业和特定经济领域,而并非所有行业和经济领域。 (FWCJ)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