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大创新促进农业提升内功
- 时间: 2005-11-01 09:42:07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南方农村报 点击:
- 到今年年底,入世谈判获得的3年过渡期结束。目前国外技术壁垒重重阻挠,产品进口增幅高于出口,中国农产品出口遭遇到空前的挑战!近日在中国国际农交会的“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报告会”上,国内外众多专家一致认为,在我国人口高峰到来前后的几十年内,农业经营规模不可能有太大的改善。因此,必须切合中国实际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运用现代生产要素,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农业的内在竞争力。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唐仁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主要是“一低一高(质量低、成本高)”。究其原因,国内农业经营规模超小型化,农户应用新技术成果的动力和能力不足,劳动生产率低导致单位产品的成本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着力推进技术、融资和组织等“三大创新”,促进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畜产品、水产品、园艺等产品的贸易。
技术创新:高新技术融入传统农业
技术创新,就是把高新技术融进传统农业中去。与会专家称,现代基因和生物技术的应用,将空前拓展农业的劳动对象和生产领域。目前,细胞工程和胚胎工程、分子标记技术、转基因技术等已趋成熟并在动植物育种中初步应用,一批具有特殊功能基因的抗旱、抗盐碱、抗病虫的作物逐渐问世。如果这些前沿技术得以广泛应用,将给中国传统的农业发展注入新生机。
但是,由于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小,生产具有很强的自给、半自给性,加之无论是自主研究还是引进开发高新技术,所花的费用都比较高,农民或企业难以在短期内收到较好的效益,高新技术的推广举步维艰。
为此,专家建议,一要加大国家对高新技术在农业中应用的投入和补贴力度,让农户至少是一部分商品率较高的农户用得起新技术;二是优先推广共享性强、对单个农产品成本费用较低的高新技术;三是在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高新技术效能的前提下,把一些国外先进技术按“土法上马”的方式改造,降低成本。另外,政府要建立建全高新技术的市场转让机制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投资机制等。
融资创新:培育农业资本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农业运用资本市场发育尤为落后。专家指出,中国农业要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特别是应对WTO的挑战,没有资本市场的哺育和支撑,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国外大型或跨国农业公司资本运作的经验足以证明。在全球500强企业的18家农产品食品企业中,无一不是活跃于国际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
而在目前中国较大的农业企业中,上市公司数量极少,不足总数的6%,而且上市的公司规模不大。专家认为,国内部分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已具备了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和能力,国家应扩大农业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这不仅是政府扶持农业的需要,也是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的要求。唐仁健说,扩大农业上市公司规模,并不是农业弱势需要扶持,而是因为农业公司本身就赚钱。
与会的金融专家分析,针对我国农业和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可能,国家应在证券中推出“二板”市场,让农业高科技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发行农业建设债券、企业债券和专用债券等。
组织创新:培育发展公司农业
长期以来,由于农户市场组织化程度低,创新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重视,而且在如何创新上,意见也不一致。一些主流的观点认为,中国农村不论进行如何组织创新,肯定不能搞规模化农场和农业企业化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难度极大。
但唐仁健认为,尽管总体上中国不可能发展像欧美国家那样大规模的家庭农场、公司农场和农业企业,但部分企业和部分地区适时发展一批农业企业和农业公司是可行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他举例说,如日本大量引进工厂化生产技术,占据了农业经营的主导地位;人均耕地不及中国的荷兰,在温室中广泛应用集约化的工业技术,使得农业生产在欧洲市场上占了8%的分额。日本和荷兰两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工厂化、集约化的农业经营路子值得中国借鉴。
会上,专家还提出了“公司农业”的新概念。与农业公司或农业企业不同的是,公司农业是以农业公司或农业企业为基础或依托所形成的农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在目前阶段,中国发展公司农业应优先考虑培育四类农业公司,如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农业服务型企业、农业高科技企业和境外农业企业,最终形成一个系统、完整、强大的产业链条或产业群。
专家一致认为,当前,我国要紧紧抓住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行优先发展和集中开发;在总体采取高新技术与传统技术兼顾的前提下,对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和地区,应不失时机地促进其占领技术制高点,集中扶持一批对农户和整个行业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龙头”企业,高密度投入资本、技术和政策,完全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规范运作和管理,使之成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