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当前物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继续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发展改革委要求,凡是本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4%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分析人士认为,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是宏观调控的目标之一。发改委只提出了调控目标,并没有对调控手段给地方以指导。市场化的调控方式是去年以来中央政府的追求,而面对当前的价格调控目标,作为国家宏观决策部门的发改委,并没有与央行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相应的货币和财政政策。从以上发改委的规定来看,中央政府是以一种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地方进行价格规定。 目前从上游的石油、煤炭、钢材,到下游的粮食、化肥、房地产等,都存在着上涨的趋势。所以利用市场化方式,也就是像去年那样采取利率、税率等经济杠杆进行全面调控,是相当必要的。只不过是要掌握好调控力度。
- 【 关闭本页 】
- 点击排行
- 发改委应对物价给出市场化调控方式
- 时间: 2005-04-06 08:57:16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每日财经》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