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开放将在支付清算组织上迈大步
- 时间: 2005-08-25 09:37:30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每日财经》 点击:
- 按照中国加入WTO的相关规定,外资入股券商和基金上限为33%,3年后可以升至49%;入股银行最高上限为25%。对于外资机构来说,借道“合资清算组织”,有可能介入人民币卡清算这块利润丰厚的业务。今年6月10日,央行发布了旨在为信用卡公司、银行卡机构等支付清算组织立规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境外投资者可以与境内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支付清算组织,外资持股比例可以达到50%。这一比例大大超过目前外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的规定。央行支付清算司副司长谢众近日透露,《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将在9月正式公布。《办法》一旦公布,将为合资信用卡公司以及合资清算组织铺平道路。谢众表示,该《办法》本应在8月公布,但在一些细节上还需要多部门磋商,正常情况下9月将会出台。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大中华区总经理冯炜权对此表示,目前国际卡组织如万事达卡、维萨等都只能从事外币卡的清算业务,办法正式出台后,对在内地没有太多业务的外资公司来说,成立合资清算组织是一个相当好的进入市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