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乡镇”移交地方,政企分开破题
- 时间: 2006-01-26 09:18:17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 2005年12月,省政府分别批复由省农垦总局下属农场代管的澄迈县福山、仁兴,定安县黄竹3个乡镇,从12月20日起,正式整体建制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至此,海南农垦政企分开改革有了实质性进展。
“审慎”:重大决策三思而后行
2005年3月,省委书记汪啸风在听取海南农垦改革工作汇报时指出,要把由农场代管的福山、仁兴、黄竹、加来4个乡镇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其中加来镇稍放后)。随后,这一意见取得省委常务会议的一致认同。
将由农垦下属农场代管了20多年的乡镇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事关当地群众、有关农场及垦区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调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多次调研、征求各方意见之后,按照有利于加强对该地区的行政管理、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三农”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做出的审慎决策。
根据省委的要求,省委农垦改革工作组组织了由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和农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的移交调研领导小组,以及6个专题调研组和1个综合组,从2005年4月起,开始对这4个农场代管镇的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调研。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才最终形成了有关的移交和实施工作方案。
据了解,为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交接,这次移交留出了3年的“缓冲期”。即是从2006年到2008年。
如何安置3镇的机关干部职工?交接期农场与代管乡镇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移交方案的实施意见提出,福山镇、仁兴乡、黄竹镇3个乡镇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和职工,2005年3月底以前在岗的,按核定的编制移交地方,干部、职工自愿留在农场的,可留在农场。福山、仁兴、黄竹3个镇所辖的村委会及其土地、农户整体移交给地方。移交后,土地承包关系保持不变,土地权属和权益关系不变。公共事业建设用地和镇机关办公用地,则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3个乡镇的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移交,非经营性资产无偿移交给地方,镇一级原有的债务,由农场承担。
此外,在3年过渡期内,福山、仁兴、黄竹3个乡镇的机关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由省农垦总局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农垦总局按2004年的基数拨付,其余经费主要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各镇所在县财政适当给予支持。
“双痛”: 企业代行政府职能
此前,定位为大型农业企业的海南省农垦却存在着与众不同的行政建制:总局下辖的红光、西达、南海及加来4个农场,分别代管当地的福山镇、仁兴乡、黄竹镇以及加来镇。造成这种“不一样”体制的原因,是由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形成的。建立于1952年的海南农垦承担着“屯垦戍边”的重任,成立之初就打上了“政、企、事三位一体”的体制特色。
1981年,根据国务院1980年202号文批转的《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经海南行署批准,红光农场、西达农场、南海农场分别与澄迈县福山、仁兴人民公社、定安县黄竹人民公社实行场地结合。1987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社建(镇)”的通知精神,撤销原福山、仁兴、黄竹三个人民公社番号,改设福山镇、仁兴乡、黄竹镇,继续与所属农场结合,由所在县与农场双重领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政企结合,企业代行政府职能的特殊建制,不但日益加重农场的负担,也使代管的乡镇享受不到“三农”的改革,造成了“双痛”的局面。
据了解,为了促进“三镇一乡”的经济发展和缓解相关农场的经济压力。1995年3月13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并形成[1995]64号会议纪要。纪要决定:农场要采取措施加快经济建设,所在县要在税收返还等方面给予支持。 1997年5月28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农场承担的本应由政府支出的社会治安、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费用应当逐步过渡由政府财政承担。在农场继续承担该费用期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扶助。对应当返还给农场的税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平调。
但事实并非如此。2005年夏秋之交,记者曾就相关话题采访了“三镇一乡”的农场领导。他们反映,“三镇一乡”一年共上缴近三千万元税费,但多年来当地所在县政府均没有按规定返还一分钱,而每年还要由企业掏钱投入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一个农场的领导同时向记者算了一笔细帐:该场每年必须扶持并场的镇发展建设资金计62万元左右,资金都是从农场的经营性收入里支出的。这62万元分别用于该镇的基础设施(含水、电、路)、镇容镇貌建设;教育、卫生;行政管理费用、救灾、扶贫等方面。该领导说本来这些都是当地县政府份内事,可是都由农场出钱、出人来干。去年,该镇上缴当地县税收435万元,但该县政府却不按有关规定作相应的税收返还。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该镇的周边乡镇在税收方面,是依据有关规定自收自支。农场代管镇负责人介绍说,农税、国税、地税、工商所、供销社、邮电所从来都是由当地县政府派人自收自支,不让农场插手。记者在垦区采访时了解到,这种情况在“三镇一乡”都存在。另外,2005年1月1日起中央取消了地方的农林特产税,然后按80%的比例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地方政府。加来农场介绍,加来镇每年的农林特产税有83.1万元左右,以80%的比例计算,每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有66万元左右,这一笔钱也是应该返还给镇里的。
“三镇一乡”的有关负责人在2005年4月中旬,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目前农场经济实力不强,如果地方政府不按有关的文件、会议精神适当返还税收,农场将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到“三镇一乡”的管理建设中,难于统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据介绍,垦区4个农场每年对“三镇一乡”的投入超过百万元,这4个农场的经济相对薄弱,巨额资金的投入对农场而言,无疑是一笔大负担。以南海农场为例,该场去年国民生产总值4000多万元,人年均收入不足1500元,劳均收入徘徊在5000元左右。但南海农场每年必须为黄竹镇的行政管理费用花掉农场几十万元。
“难舍”:20年唇齿相依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企分开,建立符合企业运行规律的现代企业制度日益成为海南农垦的大势所趋。
“真正贯彻执行‘政企’分开,把农垦企业的地方行政和事业职能剥离,是农垦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我们赞成。”受访的有关农场领导均做如是表态。把原本不该属于农场企业实体来管理的镇政府和辖区、居民移交出去,无疑是有利于企业改革和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体会到,农场职工和当地乡镇群众在感情上,依依难舍。毕竟是曾经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工作了20多年。
红光、西达、南海3个农场和海南农垦许多农场一样,自成立几十年来,都与地方群众山水相连、唇齿相依,农场职工与地方群众同在一蓝天热土上朝夕共处,在共同建设农垦、繁荣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工作中互相帮助,历经了许多风风雨雨,也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在福山镇划归红光农场代管的20多年里,农场在资金、技术、种苗、肥料和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方面给当地群众许多的支持,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农场和地方的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均取得了一定的绩效。”已经在红光农场工作了近40个年头的副场长冯德礼回忆说,在农场创建初期,福山当地群众把农垦事业当成自家的事,大力帮助农场开荒植胶,为红光的橡胶事业发展做出了极大的奉献。
冯德礼介绍说,农场与代管乡镇关系的流转,其实都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上世纪八十年代把地方合并到农场,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当时农场、地方之间的土地矛盾,合并后为农场和地方都提供了一个稳定发展的良好环境。如今,把农场代管镇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也是当前农垦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他们是支持和拥护这一重大举措的。
福山的40多名镇干部都是从农场的工作岗位上被调派到镇里工作的。有关镇领导表示,农场和地方是相依相存的鱼水关系,彼此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支持和帮助,互利互惠合作才能促进双方共赢。因此,移交之后,良好的场乡关系仍将继续保存和发扬下去,地方和农场仍将为了共同的发展继续携手前行。
相关资料简介:福山镇:总人口14483人(不含农场人口,下同),行政区域面积238.4平方公里;仁兴乡:总人口8257人,面积336.1平方公里。并场、设乡情况的时间与福山镇相同;黄竹镇:9279人,面积163.09平方公里。并场、设镇情况的时间与福山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