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公布了2007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化肥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和配额总量分别为: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二铵449万吨,复合肥224万吨;非国营贸易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33万吨,磷酸二铵241万吨,复合肥121万吨。关税配额内税率为4%,关税配额外税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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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公布
- 时间: 2006-10-17 02:07:18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南方农村报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