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税总局再次取消汽油出口退税政策
- 时间: 2006-03-30 10:53:59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每日财经专讯 点击:
- 国家税务总局28日发布消息称,将暂停车用汽油、航空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出口退税时间将追溯至2006年3月14日。此番已经是一年时间内政府第二次取消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2004年1月1日政府曾取消除汽油之外的原油及其他所有石油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并将汽油出口退税率从13%调低至11%。去年下半年,国内出现能源紧张态势,财政部于去年9月1日中止了汽油和石脑油分别享受的11%和13%的出口退税,以鼓励国内石油巨头将成品油留在国内销售。2006年1月1日起又恢复了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政策一出台,就导致国内部分口岸成品油出口倍增。仅宁波口岸,今年前2个月,共出口成品油22.09万吨,出口额1.05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6倍、2倍;出口均价475.33美元/吨,同比增长32.8%。由于国内外石油价差的存在,中国国内石油价格远远低于国际市场。在此情况下,国内炼油企业更愿意向国际市场出口成品油,而非以亏损价格在国内市场销售。因此,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加上急于规避政策限制,促使部分企业加快了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政策显然意识到了这种动向,再次取消汽油出口退税对于严控出口成品油、保证国内的汽油供应都大有裨益。汽油出口退税的取消以及日前发改委提高汽油价格,都将是今年石油价格综合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