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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资委对东北国企改制实施“三不”政策
  • 时间: 2006-04-05 09:01:14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每日财经专讯    点击:
  • 东北三省国企改制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按指标突进”后,目前开始悄然转向。国务院国资委最近出台一份直接针对省级国资委的文件,要求地方国企改革的方向要服从中央的整体战略,不许刮“变卖风”,不许“赶进度”,不许让当地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地方当局在决定当地国资要在哪些领域退,哪些领域进时,必须上报国资委备案。这意味着,以后地方国企改革不能再“随心所欲”卖企业。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东北各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国企的改制。黑龙江省列入改制范围的106户国有大中型企业15户已完成改制任务,32户取得实质性进展;吉林列入改制范围的816户国有企业已有813户基本完成改制;辽宁省除对煤炭等大型重点骨干国有企业实行绝对控股外,目前已有562户国有企业完成了改制。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某些急于求成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因此,中央职能部门对此加以约束和规范当然是必要的。东北国企改制虽然还算不上是“大改革”,但它确实也是“危机”的产物。相信东北国企改制不会因此而停止,更不会倒退。但是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国企改革的方向和整体战略究竟又是怎样考虑的?“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方针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