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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继续推进政策改革和调整的七大建议
  • 时间: 2006-06-07 09:23:36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每日财经专讯    点击:
  • 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改革政策已经开始调整,如公共财政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免除沿袭多年的农业税、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发展重点,都是矫正社会权利结构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内权威机构日前指出,我们应当沿着这个方向,继续推进政策改革和调整。具体建议是:第一、调整改革政策。建议把社会经济活动(包括社会事业)划分为市场竞争领域、公共服务领域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市场经营或准公共服务领域,同时相应地把经济活动的主体划分为市场经营者、公共服务者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市场经营者或准公共服务者,并采取不同的制度加以规范。其中,重点是规范准市场经营者或准公共服务者的行为,严格规定他们与国家资源及政府行政行为之间的界线,科学确定收益比例。第二、调整国有资源使用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入经营领域的国有资源具有鲜明的不容置疑的商品属性。因此,对于直接进入生产经营领域的国有资源,都要作为商品来管理,不管谁来使用都必须支付费用(补偿资源消耗和体现国家资源收益)。一定要坚定地禁止国有资源的无偿使用或近于无偿使用。资源的价格应根据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市场的需求情况来制定和调整。第三、调整资本与劳动收益政策。资本权利与劳动权利是一对与市场经济共生共存也将同时消失的矛盾。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乃至中期,相对于劳动,资本是强势权利。在当前劳动力供过于求、而资本仍然作为稀缺资源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建议国家抓紧制定《劳动权利与收益法》,使工人的劳动报酬与企业利润和资本收益的涨落挂钩。第四、调整城市管理政策。城市是国民的城市,不只是市民的城市。向农村和农民开放城市,建立城乡统一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中国怎样才能稳妥地让几亿农民完成市民化,这应当作为一个大政策来研究。中小城市乃至一般性的大城市都应当积极进行探索,如在城市边缘地区建设适于农民家庭入住的“农民城”等等。第五、调整农村土地政策。面对正在扩大的城乡差距和权利失衡,应加快土地制度和政策调整,使土地资源真正商品化,并实行市场化的流通制度。如果能够市场化,农民手中将拥有价值数万亿元的资产,他们的收入、他们的产业化经营、他们的流动和迁移都将获得新的动力。第六、调整社会保障政策。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实行城乡全覆盖,体现无差异的国民待遇。为解决财力不足的问题,应采取“低起点、小步走”的方针。在部分高收入行业社会保障问题已经解决的今天,社会保障的重点应当转向弱势群体和弱势部门,重在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宁拉一村,不拉一邻”,然后再循序渐进地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第七、调整国际市场政策。中国是世界市场上的“新手”,遭遇一点不公正待遇也是正常的。但在对外开放过程中,我们不能无休止地接受不公正待遇,更不能长期地自贬权利。应当认真地算一算,在国际市场上,我们进行怎样的政策“投入”,才更公平、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