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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部住房结构比例新规有五大看点
  • 时间: 2006-07-14 08:59:46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每日财经专讯    点击:
  • 中国建设部13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前市场普遍存在疑虑的“90平方米”和“70%”两个概念给出了明确界定。《意见》指出,“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关于70%的比例,《意见》提出了总量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具体规定是: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仔细研读《意见》,可发现其中有五大看点值得关注。一:明确套型建筑面积概念。“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二:要求把套型结构比例落实到具体项目,不得擅自突破。《意见》明确要求把套型结构比例落实到具体项目。为此,特别提出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当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由此不难看出,如果有这两项指标在,就很容易得出套均建筑面积。如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把调整住房结构与土地供应结构相衔接。《意见》提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四: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结构比例要求的,提出具体措施,进行套型调整。五:强调加强市场监管,明确重点查处内容。此次《意见》针对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提出了重点查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