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铁业调整时间表延后三年
- 时间: 2006-07-05 09:17:13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每日财经专讯 点击:
-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再次提出淘汰1亿吨钢铁落后产能的目标,并强调2006年要有实质性进展。这是继去年颁发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后,发改委对钢铁业结构调整给出的第三份指导性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目标与此前有所不同,将原来提出的2007年前淘汰全部落后产能的期限延至“十一五”期间,延后3年。业内人士透露:“这个调整主要考虑到实践中的一些具体情况,2007年前淘汰全部落后炼铁能力有困难。”事实上,据悉,2003年以后新增产能将近80%未获政府批准,当下落后炼铁产能主要分布在河北、山西等省,分别占本省炼铁总能力的46.9%和50.7%,若在2007年前全部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不仅地方任务重,压力大,矛盾集中,而且即使勉强下达任务,也难以实现。更重要的是,这可能体现了决策层的某种战略考量:尽量淡化行政色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问题是,钢铁市场总是有波动的,如果任由落后生产能力随着钢铁市场的涨跌而进出,不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对先进企业也是不公平的。而这个问题,单靠市场机制是不可能解决的,因此政府还需承担纠正这种“市场失灵”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