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
根据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琼胶加工字[2007]5号《关于2007年部分橡胶加工点调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民营胶原料实行定点加工,其中有起用4个农场加工厂,分别是西联、和岭,红华、中坤胶厂。商标采用“宝岛牌”, 生产单位为:海胶集团XX分公司,民营胶公司橡胶产品挂单产地与厂号相应调整为:琼-西联(HO38)、琼-和岭(HO30)、琼-红华(HO33)、琼-中坤(HO23)。十三个加工分公司也承担部分民营胶公司民营胶原料加工业务,挂单信息延续2006年不变。请各会员在点单时注意挂单信息的变化。给大家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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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8日 - 【 关闭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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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民营胶公司增加四个挂单产地的公告
- 时间: 2007-05-28 04:02:45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中橡网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