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垦区将举办“颂海南”创作歌曲歌手大奖赛
- 时间: 2007-09-14 08:58:18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 本报讯 (记者 陈 勇)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垦区将举办海南农垦“颂海南”创作歌曲歌手大奖赛。大奖赛以海南题材创作歌曲为主,每位参赛者原则上应从《天堂海南岛――“颂海南”创作歌曲集》中挑选适合自己演唱的歌曲。决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农垦参加全省复赛。
据了解,比赛形式为独唱、重唱、小组唱(人数不超过6人);大奖赛分初赛、复赛、决赛阶段。初赛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比赛评委、比赛规则、比赛奖项、奖金均由各企事业单位自定。从9月初开始,各单位开展辅导教唱及初赛,各片区必须在9月25日前结束复赛;决赛初定于9月28日在总局大礼堂举行。凡户籍在农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者年龄、性别、职业、语言不限。
据介绍,复赛分11个片区进行,由片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复赛要求以单位为一个代表队,要有专人带队。复赛地点、规则、评委由片区组委会确定。经过复赛,按照分数的高低产生进入决赛的选手,每个复赛区第一、二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复赛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6名;决赛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并设立组织工作优秀奖3名。
省农垦总局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垦区各单位党委要充分认识本次大奖赛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做好“颂海南”创作歌曲的宣传、推广、普及、传唱和比赛活动。把该项活动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种有效载体、作为庆祝建国58周年的一项活动抓好、抓落实,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障、工作上落实、经费上到位。各单位在举办初选赛过程中,要做到层层发动,特别要广泛发动各中小学校学生积极参加比赛,各单位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发动工作,要求每个单位初赛报名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各单位宣传部门、文明办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举办好大奖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