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进入橡胶集团农场将实行“两田制”
- 时间: 2008-05-26 08:42:23 作者: 杨平昌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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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省农垦总局在海口召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进入橡胶集团的农场改革发展指导意见》。
省农垦总局领导张力夫、王一新、韩太光、郭奕秋、郭钦宜、林芳明、彭隆荣、文和,省农垦总局巡视员全孝华、符孟彪及总局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提出,对未进入橡胶集团的22家农场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从海南农垦实际出发,兼顾农业产业化及垦区和谐发展的要求。其目标是明确农场发展定位及经营管理模式,在农场建立企业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农场逐步向现代企业转变,同时调动农场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落实农垦整体产业化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会议认为,转变产业发展思路,追求比较效益最大化;调整土地经营结构,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是未进入橡胶集团的农场产业发展的思路及基本经营制度。
会议强调,将采取“两田制”模式,对未进入橡胶集团农场土地经营结构进行调整,形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在坚持基本生产资料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各农场参照地方平均标准,确定职工人均基本田面积,将相应土地划分承包给职工家庭自主经营,职工享有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原则上,基本田面积略高于各农场所在地周边农村的劳均土地面积。基本田之外的土地(经营地)由农场统一管理,根据本场产业规划统一经营计划,招标选择有能力经营户进行承包经营。
会议提出,现阶段要在各农场建立“一党两个实体”的管理模式。即在农场内部进行政企分离,建立相对独立的农场社区管理机构和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实体。实行农场社区管理机构与农场经营部分职能分开、组织机构及人员相对独立、财务独立核算。社区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由省农垦总局核定、拨付。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调整,明确农场公司的企业本质及利润中心定位。总公司作为农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农场公司收益的分配权,并对农场公司的重大决策、核心资源及经营管理者进行管理,按照总公司整体产业发展布局,对农场公司产业发展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