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
根据海胶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财务核算规范要求,自2008年8月1日起,海胶集团财务部凭海胶集团与客户双方确认的中橡电子交易市场货物交收凭单(质检联)向各会员开具橡胶原产品销售发票。请各会员收货后及时到中橡电子交易市场签署货物交收凭单,并送至海胶集团市场营销部确认。合同成交三个月内须办理交收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开票。(注:含有尾数的合同须结清尾数款方可开票。)
特此通知。
中橡电子交易市场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 【 关闭本页 】
- 点击排行
- 关于海胶集团发票开具的通知
- 时间: 2008-07-21 11:53:32 作者: 中橡网 来源: 中橡网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