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垦林产集团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
- 时间: 2008-08-04 08:57:29 作者: 陈勇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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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海垦林产集团公司依据《采伐管理方案》对某工地出现的偷木现象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与有关采伐队终止采伐合同,让其退出采伐工地,扣留履约保证金,并暂停结算采伐费。这是该集团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个案。据悉,组建半年多的林产集团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了一套规范的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目前,海垦林产集团产供销各环节运行正常,管理规范、到位。
海垦林产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道才介绍说,林产集团挂牌成立后,一方面忙于木材加工生产的准备,一方面撰写制定经营管理方案。先后制定了《海南农垦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海南农垦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橡胶木加锯材系列标准》等10多项管理方案和规定。随着生产经营工作的铺开,公司研究制订了《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案》、《采伐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使公司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有序经营。初步形成了原木供应、生产加工、产品销售既相对独立、专业运作,又协调衔接、有机联系的规范化、标准化的公司经营管理体系。
记者在海垦林产集团公司办公室看到该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涵盖了采伐、生产、销售、财务及办公室管理等各个方面。在随后几天的采访行程中,记者先后在宝宁、宝联子公司、宝亚、宝昌分公司都看到了过磅、锯材、防腐、干燥、分选、打包六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的现代化生产流水线作业。
海垦林产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钦宜介绍说,成立前林产集团就已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长,依法建立起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结合农垦木材加工行业的实际,以垦区原有的木材加工厂为基础,建立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木材加工分公司,由集团委派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助理、会计、出纳员等管理人员,优先录用原工厂技术骨干和所在农场劳动力。并且,采取易于操作的业务重组的办法,对纳入加工区域布局的木材加工厂实行租赁经营,由集团公司与工厂所在农场签定木材厂资产租赁合同。
海垦林产集团把产量、成本、出材率、质量、安全五项作为考核分公司经营班子的重要指标,严格按照总部下发的《生产经营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把完成租赁加工厂产量指标作为分公司经营班子奖罚的依据。分公司的经营班子对上述五项考核指标负有责任,实行减产惩罚,超产奖励的制度。宝昌分公司经理张宏德告诉记者,平时领基本工资,年终集团公司根据效益给予奖励,效益工资跟产量、成本等五项考核指标挂钩。这套奖惩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是该集团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又一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