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胶集团”)为充分调动胶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提高胶工收入水平,充分释放胶园生产潜力,2008年4月开始全面推开胶园长期承包制度。一年过去,在海南2008年先后遭受“寒害”导致割胶推迟近一个月,以及下半年“金融风暴”冲击胶价暴跌的情况下,胶工年平均收入依然大幅提高22.63%,其中在胶价大幅下跌前的6-8月份,胶工月平均收入分别比2007年同期的增长61.6%、83%和79%。胶工的割胶积极性也明显提高。全年海胶集团共完成干胶生产15.5万吨,仅比2007年减产1.56万吨,明显好于年初“寒害”过后的减产预期。胶园长期承包的效果显著。
在实行新的胶园长期承包制度之前,海胶集团所属的380万亩国有橡胶长期以来实行的分配办法,是海胶集团下属基地分公司按胶工实际的割胶数量,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换算成产值,扣除应上缴的利润、生产环节的各种费用、折旧等后,剩余是胶工的报酬,即劳务承包。这种承包方式下,橡胶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在农场,胶工得的只是劳务报酬,胶工收入大体占销售收入的20%到22%。
2007年4月,海南省农垦局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理顺经营管理体制,重组生产单元,全面推行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变职工胶园劳务承包为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承包”,决定在乐中、金江、西达等八个单位进行开割胶园职工家庭长期承包的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取得的经验,2008年4月决定在海南农垦全面推行开割胶园职工家庭长期承包工作。新的承包实行“由基地分公司(农场)发包,职工家庭经营,完成上缴,剩余归己,统一收购,市价结算”模式。即由海胶集团基地分公司将胶园发包给割胶职工,并根据每个岗位的橡胶株数、割龄、林段等条件,核算出应上缴的数量。胶工完成上缴数量后,剩余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完全归胶工所有。在这种制度安排下,胶工有了部分经营权,对橡胶的关切度大为提高,劳动报酬也有实际增长。胶工收入普遍可占到销售收入的30%以上,多的可占到40%以上。
2009年新的一轮割胶周期已经开始,海胶集团仍将继续实行和完善胶园长产期承包制度,为提高胶工积极性、增加胶工收入,进一步释放海胶集团的橡胶生产潜力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