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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胶集团出台橡胶生产激励约束暂行办法
  • 时间: 2009-06-08 08:29:35    作者: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      6月2日,海胶集团召开会议,部署2009年橡胶生产激励具体办法,出台了2009年橡胶生产激励暂行办法,在干胶生产、中小苗管理、橡胶更新种植3方面作出了奖罚规定。该办法激励到位,责任明确,鼓励基地分公司创新制度,强化管理,进一步抓好橡胶生产。
      在干胶生产方面,基地分公司若超计划上缴干胶,集团公司提取超额上缴部分的50%返还基地分公司;基地分公司若超计划完成干胶,超计划部分按150元每吨计提奖励金;当年干胶收购价格超过1.3万元/吨时,将基地分公司实际上缴干胶超价部分的收益按一定比例返还基地分公司,收购价达到每吨2.5万元以上时,返还比例均按13%计算。实行贡献度奖励。根据基地分公司近3年平均亩产、株产、劳均干胶和地理环境等指标,将基地分公司划分为3个类型区,干胶超产将按不同的类型区进行奖励。
       完善和落实干胶生产相关责任。对未按指标完成目标的做了相应的规定:对于不是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完成干胶上缴指标的基地分公司,年终总结算时,按一定比例扣减经理层当年绩效工资;基地分公司因贯彻落实长期承包制度各项工作不扎实,平衡调整措施不力,结算时胶工收入出现两极分化、不平衡而欠挂账的,通报批评,并且在年终总结算时,欠挂账金额从基地分公司奖励金中抵扣。同时与年终经理层相关绩效考核指标挂钩,扣减其全部单项考核分。挂账严重的,对当事人进行相关行政处分,直至免职。
       在中小苗管理方面,基地分公司要按《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橡胶中小苗承包指导性意见》全面落实中小苗承包。提前投产的胶园,经核实后按该年度中小苗投资标准将投资金额下拨基地分公司。并对提前投产的胶园不核定年干胶计划产量和上缴指标,同时与基地分公司经理层年终相关绩效考核指标挂钩,单项考核指标分按超产计划完成比例奖励。不是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基地分公司胶园苗木总增粗量达不到计划指标的,按欠计划一定比例扣减其单项考核指标分,扣完为止,同时对达不到计划指标90%的,通报批评。
       在橡胶更新种植方面。基地分公司橡胶更新种植与经理层年终相关绩效考核指标挂钩。超额完成种植计划的,经理层相关绩效考核单项指标分按超计划完成比例奖励。不是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未完成当年种植计划的,经理层相关绩效考核单项指标分按欠完成计划一定比例扣减,扣完为止。
       会议要求各基地分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橡胶家庭长期承包各项制度,平衡岗位定产和上缴计划,并在生产中及时跟踪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平衡胶工收入,防止结算时胶工收入出现两极分化和欠挂账现象,确保胶工队伍稳定。
       会议强调,各基地分公司要严格执行橡胶生产技术规程,加强胶园监管,杜绝短期逐利行为,对偷卖胶水的要严厉处罚。同时要求基地分公司不得增加胶工负担、挤占胶工归己收入而变相获取奖金,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