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垦区二次创业重大事项将提交职代会审议
- 时间: 2012-10-17 09:42:58 作者: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为了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作用,省农垦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今后垦区各单位在二次创业中,凡是开发项目涉及土地开发、大额资金运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企业改革制度中的重大决策等,都要事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规范和完善场务公开制度。
近年来,垦区各单位在二次创业中,紧紧围绕省农垦总局党委抓项目促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挖掘潜力,招商引资、上项目,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个别单位在开发项目等重大决策中,忽视了职工民主管理程序,造成了职工群众监管缺失,部分领导人员权力失控,出现了腐败现象。
因此强化职工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和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防范企业领导人员权力失控、增强决策透明度和职工参与度,以及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农垦总局要求,垦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纪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文件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二次创业的实际贯彻执行,加强和完善职代会工作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
此外,垦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场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制度,规范场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切实做到“五公开”:即企业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公开;企业领导干部收入和待遇公开。场务公开的形式可采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设置网址、定点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情况;及时向党政工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联席会议报告,以及通过书面材料进行通报等。
省农垦总局要求,垦区各单位要在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建立健全场务公开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的情况上报省农垦总局场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在农场职代会闭幕后,及时将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开发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省农垦总局场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向纪检监察审计派驻组报告。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