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务必从事关海垦事业发展的高度加快农业合作社建设
- 时间: 2013-02-28 10:06:50 作者: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近日,省农垦总局局长周公卒在2013年海南农垦工作会议上指出,农场合作组织是带动各农场自营经济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场经济的新型实体,强调发展农业合作社是一件伟大的事业,要把发展壮大农业合作社作为今年农场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一定要研究好农业合作社这个题目,把农业合作社作为农场的一件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并就如何继续努力发展壮大农业合作社做了四项具体工作部署。由此可见,在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发展农业合作社已成为海南农垦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农场公共职能属地化、生产经营市场化”精神的具体措施之一。
纵观我国探索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的道路,从建国初期开展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直至人民公社解体,用了近30年时间走到了分田到户,回到原先一家一户传统生产方式。长期实践证明,分田到户使农民有了土地经营权,农民吃了“定心丸”后,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提高,生产力得到了极大释放,对实现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尽管农民拥有充分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得到国家政策的保护,但多年来分田到户的农业管理体制却没有与农业现代化更好地结合起来。当前,海南农垦由近20万户职工独立发展起来的250多万亩自营经济,正是借鉴了当年的土地分田到户做法。而现阶段同样面临着分散的职工家庭经营与现代化的集约经营的矛盾,如果不能通过农业合作社这一有效组织,对分散的土地经营进行有效的整合,必将成为海南农垦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肠梗阻”。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省农垦总局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从2012年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推行农业合作社,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红明、乐光、罗豆、龙江、东升等农场通过成立合作社,在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红明农场“红明红水果专业合作社”入社荔枝有1.2万亩,占全场荔枝面积的57.3%,去年共收购荔枝1850万公斤,增收3700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乐光农场“乐福热带果业专业合作社”的毛公山、抱郎山和乐光牌商标系列水果产品,通过了国家级“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认证,拥有3000亩标准化农业基地,是海南省目前规模最大的农业专业合作社。龙江农场“四方养猪专业合作社”是垦区第一家规模较大的养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年出栏生猪2万多头,还辐射带动了全场404户散养户积极发展养猪,使全场出栏生猪超过7万多头。这些合作社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瞬息万变的大市场有效连接起来,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社员们种养出的东西不仅能销售出去,而且能够卖出好价钱,市场的竞争力得到了提高。由此可以看出,农业合作社不仅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海南农垦整合职工自营经济必须遵循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实现农场生产经营市场化的有效载体。
农业本身就是弱质产业,单家独户的传统经营方式的收入容易在流通环节流失。农业合作社是按照“自愿参加、民主管理、有利共享、风险共当”的四大原则组织起来的新型农业组织,优势之一是解除了单家独户面对大市场的困惑,直接与市场对接,通过减少中间环节为社员增加收入,这也是合作社深受农民欢迎的原因。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是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社员充分发挥生产的积极性,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及农民增收,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最终成为职工群众参与的利益共同体。
2012年,是海南农垦农业合作社的元年。在垦区46个农场中,已注册成立农业合作社的有26个,共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55个。但是仍有一些农场甚至连一个合作社也没有真正办起来。据此,垦区各农场务必要从办好农业合作社事关海南农垦改革发展、事关农场前途命运、事关职工群众共同富裕的高度来认识,坚决按照海南农垦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把组织农业合作社当作垦区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新举措,全力以赴办好各种专业合作社,并利用这个平台把职工自营经济凝聚起来,最终形成以农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以职工自营经济的土地承包权入股为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而有效推动垦区农业现代化和农场生产经营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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