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垦严抓工程质量 全面排查500万以上规模项目
  • 时间: 2013-05-14 02:05:25    作者:    来源: 海南农垦报    点击:
  • 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农垦总局相关部门了解到,5月5日至6月30日,海南省农垦总局将对全垦区所属单位2011年以来在建和竣工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大行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垦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监督检查的通知》。

    据海南省农垦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垦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大批项目动工或者建成,而在部分项目中也出现了一些共性的质量问题。为维护垦区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排除质量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垦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海南省农垦总局启动了此次检查行动。

    据了解,此次质量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检查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职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及时到岗到位等。

    二是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将检查工程结构质量和质量保证资料。如工程的墙体是否出现龟裂、框剪结构内墙体以及其它墙体是否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原材料质量、混凝土强度和楼板及墙体厚度等。

    三是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如支模架、脚手架、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实施情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情况;钢管、扣件密目网等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等。

    四是检查治理违规工作开展情况。如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相关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情况;现场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督查、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垦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有落实;各派驻组、总局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相关人员和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质量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导致隐患依然存在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总局工程治理办公室。各单位要对此次监督检查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提高各方人员质量安全施工意识,形成重视质量安全施工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垦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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